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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xxslj/2026-0000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2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孙小冲、张加良、黎海龙〕三家个体户取水许可证到期未延续拟注销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五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取水个人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的,原取水许可证自动失效,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经核查,截至2026年1月15日,〔孙小冲、张加良、黎海龙〕3家个体户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局提交延续申请(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我局对上述个体户的取水许可证拟予以注销。

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6日,共7个工作日。

异议反馈:公示期内,如对拟注销事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联系方式并签名。

附件1:拟注销取水许可证个体户名单


泸西县水利局

2026年1月19日



附件1:

拟注销取水许可证个体户名单

序号取水单位名称取水许可证编号取水地点许可有效期至备注
1孙小冲D532527G2021-0078泸西县白水镇善道村大园子冲上2026年1月14日未按规定申请延续
2张加良D532527G2021-0077泸西县白水镇善道村大园子冲上2026年1月14日未按规定申请延续
3黎海龙D532527G2021-0076泸西县白水镇善道村大园子冲上2026年1月14日提交延续申请有关材料不完善,超过规定期限,未补充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