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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0619-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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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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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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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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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泸西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的精心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流程,细化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我局全年公开732条。公开财政工作动态信息46条;减税降费信息62条;预决算、三公经费、部门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580条;财政直达资金34条;建议提案办理7条;行政事业性收费3条。为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泸西县预决算公开质量和公开透明度,制定印发了《泸西预决算公开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了预决算公开原则、主体、内容及标准目录、方式、时限、涉密信息认定及其他相关要求,并按照政务公开相关程序到政府办进行公开,于2022年6月在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专栏公开65个部门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12月在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专栏公开全县各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为加强泸西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县财政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将相关直达资金、扶贫项目等信息报请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科在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科室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分管办公室领导具体负责全面审核,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密切配合的工作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审核以公开为原则,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五)监督保障
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发文流程,先由拟稿科室拟稿人提出该信息是否同意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建议,后由科室负责人核稿时提出是否同意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审核意见,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核;信息及时公开,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已产生的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和取消。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科室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分管办公室领导具体负责全面审核,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密切配合的工作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审核以公开为原则,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照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的信息不够全面,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公开的时效有待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面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通过有效的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做好信息公开意识,增强责任感,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主动拓展公开内容。继续推进县直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直达资金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不断健全完善财政信息发布制度。三是按上级要求积极主动及时完成信息公开统计、公开信息网络上传、信息公开各项检查工作。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统计、归类、存档工作、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避免出现错报、乱报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