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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20240913-112746-39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10
  • 时效性
    有效

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了《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职能作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021年全年,我局在泸西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其中,公开洗葱厂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批2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19条(其中,受理情况公开9条、拟审查公示6条、审批公告4条),环境保护监管执法17条,泸西县2021年环境质量状况报告2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情况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10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办公室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高质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与生态环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我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为兼职人员,且人员不固定,均未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导致工作连续性不强。二是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我局监测站资质认证还未通过,暂不具备独立开展环境监测的能力,导致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等监测信息无法公开,对公开成效有一定影响。 

  (二)改进情况。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改进:一是继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二是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不断细化工作职责、政策法规等内容,在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换公开内容。根据群众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加快推进我县监测站资质认证,确保独立开展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等环境监测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