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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20240913-112744-19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10
  • 时效性
    有效

县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局党组成员调整及领导班子分工情况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 
  (三)信息公开内容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及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围绕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从拓展公开范围、推动审计整改、强化政策解读、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完善公开流程、提高舆论引导6个方面推进各类公开要点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我局在2021年度共计主动公开的信息有10条。 
  (二)细化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及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围绕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从拓展公开范围、推动审计整改、强化政策解读、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完善公开流程、提高舆论引导6个方面推进各类公开要点工作。同时,认真开展公开工作督查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督查,明确责任科室,细化整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地推进各类公开工作。我局依托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扎实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结果等公开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一是严格执行《红河州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在发出审计通知后,审计项目开始前依法公开审计通知。审计项目完结后,根据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所反映的内容及相关情况,依照《公告办法》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后,将审计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二是明确规定县审计局的审计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特殊情况不宜公告外,原则上都对外公告,审计结果公告本着“积极、稳妥、谨慎、细致”的原则依法有序逐步推行,公告内容体现重要性原则,且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并明确审计结果公告一般包括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审计整改情况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审计事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严重不足;二是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上的理解和把握不尽相同,对内部管理和有些主动公开内容的界定上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明确,对公开内容的性质界定等尚显吃力;三是对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标准和要求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学习思考,研究明确主动公开信息的界定范围和方式,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二是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果,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强化审计监督,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定岗定责,确保审计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和上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