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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
  • 索引号
    20240913-112917-04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29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文体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现结合我局实际,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并确定了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公开信息的采集、报送,主要领导亲自审核审批,使各项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保密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出现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通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公开政务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规范行政处罚事项1项,对事项中的窗口咨询电话号码进行了修改。调整后我单位共有行政权力1项,其中:行政处罚1项。我单位已就机构改革涉及的权力事项征求划入部门意见并达成一致。
  2.电子商务信息公开
  2020年我局在泸西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立泸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栏。
  2020年我局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栏中对《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 2019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泸政办发〔2019〕117 号)、《泸西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泸西县财政局泸西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 2019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泸工商信联发〔2020〕1 号)、《泸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 2019 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泸电商办〔2020〕3 号)、《泸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 2019 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泸电商办〔2020〕2号)、《泸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 2019 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泸电商办〔2020〕1 号)、《泸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系统等五大体系实施方案》、“泸西县 2019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泸西县 2019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废标公示”、在专题专栏中公开“泸西县 2019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泸西县 2019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更正公告”、“泸西县 2019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示”、(2020 年7-2020年12月项目进度)、资金划拨程序(首笔资金划拨申请、首笔资金拨付公示、第二笔资金划拨申请、第二笔资金拨付公示)等25项信息进行了公开。
  3.通过红河州12345政府热线综合平台办件系统共办工单1件。
  4.依申请公开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有关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5.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不涉及收费及减免情况。
  6.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1.重表面内容,轻实质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三是政务公开信息时效性不够高。2. 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解读不透彻,导致对已经取消的审批事项没有及时进行更新公示。3. 工作人员业务工作不够熟悉,对本局涉及的业务没有把握透彻,办理工作中存在顾此失彼的情况。4. 群众对政府事务关注度不高,参与意识淡薄,参与层次低。
  2021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1. 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首先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其次要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克服认识上的障碍,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2. 提升质量,拓展公开内容,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政务公开热点是人、财、物公开,必须及时公开,使群众了解主要内容,方便当事人及时、全面了解政策、程序、要求等规定,使其少折腾,少平台。既方便群众,又提高工作效率。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保干部一个清白。
  3. 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严格要求自己做好工作进度记录,让科室人员和科室工作有序可循,有计划安排工作进度,认真完成局机关和上级政府和部门交办的任务和工作。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很强的艰巨工作。要加强学习,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专业技能,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4.按照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完成政务相关内容、相关政策等公开公示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