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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28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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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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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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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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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局领导高度重视。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职责明晰,任务目标明确,工作安排具体,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处处求实效的良性工作格局。
完善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局机关各科室确定一名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相关科室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分管信息科领导具体负责,信息科发布,县局机关各科室、各所密切配合的工作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依法申请公开政府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严格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后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审核表交由科技信息科审核,科技信息科并在网站后台审核,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确保网上信息公开完整、真实、准确、及时。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传发布,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
2020年,我局在泸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动产权证、登记证明遗失声明160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195条;重要通知、公告类信息73条。其中:重要通知、公告类信息中包括土地出让公示信息10条,土地出让结果公示11条,用地供应计划1条,闲置土地认定书1条,存量住宅用地项目公示1条,听证会公告7条,用地性质调整方案17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报告4个,公告工作年度报告1个,行政执法汇总表公告1条,采矿许可证申请注销公告1条,矿业权基本信息公告1条,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4条,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1条,采矿权成交公示1条,淘汰关闭煤矿报告1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3条,公开拍卖流拍公示3条,土地征收启动1条,地质灾害防治方案1,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条,土地证作废公告1条,总计428条。
(三)政务服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和调整情况
1.政务服务平台
按“五级十二同”要素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平台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应规范实施事项87项。完成率100%,网上可办率即二级及以上深度的事项占比为100%,“最多跑一次”率为100%。“一门”进驻率为100%。超额完成了政务服务各方面要求。
2.国家互联网+监管事项平台
监管事项平台国土资源局涉及行政检查事项32项,行政处罚事项56项、行政强制2项、其他行为采集3项。监管事项18项,实施清单数量17项,我局应录入监管事项18项。现录入了13项监管行为,有5项未录入,覆盖率72.22%,未完成省州覆盖率要求达80%以上任务。
3.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
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自2020年6月30日开始运行,我局涉及10个法人类目录和7个自然人目录。
4.权责清单及政务服务事项调整情况
根据2020年6月2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48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 〔2020〕16号及8月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112项涉及州级及以下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 〔2020〕21号两个文件精神。我局两次调整权责清单。
2020年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最终调整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政务服务事项如下:行政许可类18项、行政处罚类107项、行政强制行类2项、行政征收类7项、行政检查类6项、行政确认18项、行政奖励类5项、其他行政职权类11项的工作职责。政务服务事项6类,共55项。
(四)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优化登记流程,压缩工作时限。施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已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限,目前已将查询、网签业务、缴税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的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7个、3个工作日以内,异议登记和查封登记即时办理。完善不动产登记大厅硬件设施。通过安装叫号机等智能化设备,由办证大厅引导人员引导办事群众通过取号排队方式进行业务受理,避免出现插队或办公场所秩序混乱情况。
2.制作“助企窗口”标识牌,为全县重点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及特殊困难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在办证大厅公布具体联络员及联系电话,方便企业联系,在为民服务中提升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
3.增设银行抵押登记前置窗口。现已增设建设银行、信用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和公积金6个抵押登记前置窗口受理点,将信贷、抵押程序进行窗口前置,简化登记流程,方便信贷群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解决群众办理不动产抵押贷款和抵押登记业务来回跑的问题。
4.加速推进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出台《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泸政办发〔2018〕74号)文件,加快历史遗留问题的排查力度,加速推进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已按县法院的强制执行通知要求及其提供的办证目录,已颁发园丁小区《不动产权证书》171本,大丰御园小区《不动产权证书》276本。
5.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在受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前台受理人员一次性告知前来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人员相关业务的政策法规依据、办事流程和申请材料。
6.进行人员岗位调整,明确工作职责。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自2019年11月25日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后,因办公面积减小,办理窗口减少,进行人员岗位调整,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
7.政务审批中心国土窗口服务也有改善,不动产登记以外,其他审批事项主要集中在政务审批中心国土窗口服务办理。通过调整人事,选择服务态度好、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入驻政务审批中心国土窗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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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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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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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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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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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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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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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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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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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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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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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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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情况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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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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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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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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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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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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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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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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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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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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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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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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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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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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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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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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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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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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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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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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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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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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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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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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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账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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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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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诉讼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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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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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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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政务与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全面、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公开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存在问题
一是强化全员公开意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中心和所以及具体经办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根据政务公开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例如重大政策解读文件的制发、征求意见和反馈等,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制度的建立健全,规范公开形式。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责任和时限,对工作中形成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要求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健全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规定,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二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特别是科室领导的培训。
三是加强监督机制。完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认真接待和处理来自广大群众对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