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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
    20240913-112719-76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29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及时发布全县文化、旅游、文旅活动动态、通知公告等惠民政策信息,按时公开本部门重要文件,受理和答复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2023年度,收到旅游投诉20件,撤诉4件,办结16件,年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泸西文旅云等各类渠道主动公开发布文旅信息200余条,泸西文旅云平台年访问量5万人次,对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的文化旅游问题,能做到主动快速引导。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2023年县文化和旅游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办理行政许可9件,行政处罚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由相关科室报局分管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才可上网公开,确保发布内容的正确性、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按照平台建设规范、功能优化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专栏“文化旅游”栏目进行管理,及时按照要求进行文化旅游信息更新,做到规范发布;二是对开设的“泸西文旅云”微信公众号,按照相关运维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平台由专门科室负责管理和发布日常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内容审核,及时规范更新信息,每周不少于1次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带头,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明确领导和科室分工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信息工作制度的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同时,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要点,对网上信息及时更新,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力度不够,对局属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较少;二是部分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慢,信息公开渠道以及形式相对单一,信息公开时效性较差。

  改进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内部自查自评,增强机关与局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联动性,不断完善各项工作细节;二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三是加强互动交流,利用政府网站、泸西文旅云等信息交流平台,充实主动公开内容,多渠道、多形式地及时发布涉文涉旅信息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