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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ylbzj/20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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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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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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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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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零售药店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泸西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工作的通知》(泸医保发〔2024〕13号)精神,按照自愿申请、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医药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县医疗保障局组织相关科室完成受理、材料审核、现场勘验、综合评估等工作流程。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泸西县静心堂大药房、泸西县百姓堂大药房龙口街分店、云南九九药业大药房泸西松鹤分店、云南九九药业大药房、红河柒号便捷药业有限公司、泸西网联慢病药业有限公司6家零售药店拟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2日起至2025年1月8日止,如有异议,请致电0873-3177581、0873-3177617或直接向泸西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0873-3177580反映。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