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1-02337
-
发布机构泸西县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8-17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委托书
泸西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委托书
委托机关:泸西县卫生健康局
受委托组织: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泸西县卫生健康局委托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作为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集中行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职权的执行机构,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实施卫生健康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
2.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3.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查处违法行为;
4.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5.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
6.受理对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7.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8.开展放射卫生日常监督工作;开展职业卫生日常监督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9.依法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查处其他违反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此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泸西县卫生健康局和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各保存一份,此委托自2021年7月16日生效,有效期五年,自2021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
委托机关 受委托组织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李卫国 法定代表人:张自全
2021年7月16日 2021年7月16日
地址:泸西县中枢镇平安路 地址:泸西县中枢镇龙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