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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质量
  • 索引号
    20240913-112631-23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2
  • 时效性
    有效

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交警大队召开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管理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规范车辆销售经营秩序,切实履行经销商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4月19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交警大队联合组织召开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管理工作会议,全县60余户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经营户参加了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建立进货验收制度,禁止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对电动自行车擅自进行改装、加装等,增强了经营者的法律意识。

  会上签订和发放《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销售提醒告知书》各4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