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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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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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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第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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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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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告
自10月17日陕西西安通报外省游客核酸检测阳性以来,疫情波及范围逐渐扩大,甘肃、宁夏、内蒙古、湖南、贵州、北京等多地发现关联病例。10月21日,云南昆明一旅行团20人去兰州旅行,4人检测结果为阳性。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告行程,积极配合管控
近14天内有陕西西安市,内蒙古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宁夏银川市、吴忠市,甘肃兰州市、张掖市、酒泉市、嘉峪关市,以及湖南长沙市、贵州遵义市、北京丰台区等有本土病例地区旅居史的入泸返泸人员(有本土病例地区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目前仍在内蒙古、宁夏、甘肃等西北省份出差、旅游的居民,请尽快主动就近就地接受核酸检测,返泸后主动报备、接受核酸检测和相应健康管理。
二、关注疫情形势,合理安排出行
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防疫政策,及时了解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调整。近期,非必要不要前往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要提前向单位或社区(村)报备,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外省旅游、出差返泸人员,应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提交报备单位或社区(村)。
三、关注聚集场所,严控会议活动
各类场馆、文化经营场所,各类商超、宾馆、酒店、浴池、健身馆等公共场所,各交通场站、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出人群聚集场所时必须主动配合测温、扫码、佩戴口罩和手消毒,乘坐出租车的乘客必须主动扫码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乘坐公交车的乘客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全县所有公房继续关停,不得承办任何宴席。严格执行“红事新办、白事简办、宴席不办、展销禁办、赛事停办”的防控要求。红白喜事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并及时向村委会、社区或单位报备,严禁邀请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各类棋牌室、麻将馆继续暂停营业。全县继续暂停各类聚会和人群聚集活动,各类组织和个人不得举办会议、培训、演出等人群聚集性活动,减少聚餐,减少人员流动。组织或承办200人以上的会议活动,需制定防控方案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873—6621168)报备,并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立即开展排查,落实防控义务
各社区(村)要立即对有本土病例地区来泸返泸人员开展摸排登记,落实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措施。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疫情重点地区情况。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含旅途中转停留)的所有人员,必须立即向县疾控中心(0873—6621982)或所在村委会、社区报告;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红码人员,自觉配合做好14天(从离开当天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5次(第1、4、7、10、14天)核酸检测;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黄码人员,自觉做好14天(从离开当天计算)居家健康监测和5次(第1、4、7、10、14天)核酸检测。
五、自我健康监测,严格就诊管理
请广大居民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发热门诊、各乡镇卫生院发热哨点诊室就诊,主动告知14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各医院、诊所、所有药店必须严格落实退热、抗病毒、抗生素“一退两抗”药品进行实名登记的防控要求。
六、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安全有效的措施,尤其在防重症上有明显效果。我县已对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接种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实施加强免疫接种,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群众积极预约登记,尽快有序前往接种门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各公共场所继续全面实行云南健康码+接种新冠疫苗绿色盾牌“二码联查”,对未接种疫苗人员进行登记、上报,并动员其及时接种。
七、禁传不实信息,严肃追责处罚
对散布谣言、拒不执行通告要求、瞒报、谎报、迟报疫情,或者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泸西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