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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疫情防控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749
  • 发布机构
    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 文号
    泸应疫指通告〔2022〕28号
  • 发布日期
    2022-09-09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泸应疫指通告〔2022〕28号)

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国内新冠疫情呈局部暴发、多点散发态势,多地发生因人口流动引发的疫情外溢扩散,昆明市、曲靖市报告感染病例,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非必要不前往低风险区、实施静态管理区域、7日内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地市级行政区域。如确需出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若发现自己或家人近7天曾到过中高风险区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或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请您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
  二、近5日内有昆明市(盘龙区、官渡区、石林彝族自治县)、曲靖市(麒麟区、陆良县)旅居史的入(返)泸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内完成2次上门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配合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三、对来自全国中高风险地区、红黄码等风险人员,管控措施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执行:对来自高风险区或红码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对来自中风险区或黄码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对来自低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但未划风险等级地区)的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3天2次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四、您是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请坚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目前接种新冠疫苗仍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尽早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共同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防控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泸西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