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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 索引号
    hhzsthjjlxfj/2025-0003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红泸环罚字〔2025〕05号)(泸西县耀城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经调查,泸西县耀城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未落实《泸西县耀城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预拌 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红河州 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关于泸西县耀城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泸环审复〔2023〕1号)要求,混凝土搅拌站斜皮带下方废水 收集槽内的清洗废水顺雨水管网排放至厂区外面的东子河。现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红泸环罚字〔2025〕05号)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