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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
  • 索引号
    20240913-112356-21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08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办、局:
  《泸西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项目实施方案》已经2022年8月11日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泸西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电〔2019〕14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50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大抓电商行动计划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13号)精神,为持续推进我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按照“补短板、强体系、抓实效”的原则,切实发挥第一批项目尾款和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效益,推动项目提质增效,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乡村振兴,以拓宽泸西特色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为目标,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抓手,提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物流配送服务能力,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培育电子商务人才,扩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推动全县电商产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补短板”原则。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服务,补齐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城乡物流资源整合、电商人才培养等发展短板,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广泛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二)“强体系”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战略,立足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公共服务长效发展机制,着力解决乡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服务站点生存发展难题,有效提升服务农村基层、服务农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抓实效”原则。全面引入“市场机制”,着力解决困扰农村商贸流通市场发展和农产品上行的瓶颈,扎实推动泸西高原特色农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和网络交易率,促进传统农业产业发展方式的有效转变,推动农村地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2年末,建立可持续运营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补齐物流仓储配送体系建设短板,强化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培育壮大电商市场主体,强化电子商务实战型人才培训。建成泸西产地直播基地1个,打造农产品网货品牌1个,举办电商助农直播活动2场,组织不低于150人次的电子商务实战型人才强化培训,培育本土主播不少于2名、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不少于2名、短视频创业团队1个。
  四、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877.7935万元,其中第一批项目尾款377.7935万元、第二批项目资金500万元。
  五、主要任务
  (一)第一批项目尾款377.7935万元
  1.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电商公共服务水平,提高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设备设施利用率,充分发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培训孵化、品牌建设、产品对接、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等作用,为入驻县级服务中心企业和县内企业、电商创业者提供服务不少于15次。
  2. 物流仓储配送体系建设。运营和维护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确保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正常运转,加大“智慧乡村”APP的推广和应用力度,在运营过程中根据货物量和里程不断优化线路及合理调配车辆,不断提高配送效率,降低成本。
  3. 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配合做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及宣传推广工作。协助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根据泸西县特色农产品品类制定至少1个农产品流通标准,选择整体规模大、产销链条全、影响力较强的农业龙头企业率先实施农产品流通标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管理和维护好溯源硬件设备,确保设备运转正常。支持生产规模较大、供货能力较强的企业、合作社及个人利用网络销售特色产品。
  4. 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建设。组织不低于233人次的电商技能培训,训后长效跟踪服务机制健全,为参训人员提供培训后就业用工对接、跟踪指导、创业孵化等服务。
  5. 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体系建设。支持和鼓励电商平台企业和消费者采用预售、众筹、订单农业等方式购买农产品,保护农产品价格;支持和鼓励电商企业采取“合作社+电商企业+基地+农户”模式,以订单种植和劳务输出等形式增加农户收入;支持和鼓励电商企业构建“一企带多村、一店带多户、一人带多人”等帮扶模式,帮助农户就业创业;支持和鼓励电商企业带动农户发展适合的电商项目为脱贫村网商提供创业孵化服务;主动对接知名电商平台各具特色的助农模式,赋能泸西高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参与消费扶贫的各类消费主体需求信息,推动脱贫村农产品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超市;培育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5户以上,培育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20户以上。
  (二)第二批项目资金500万元
  1. 持续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营
  (1)提升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全面动态收集整理泸西县特色产品数据库;对8个乡镇特色产品进行调研分析,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分析适合电商销售的产品情况,挑选适合电商销售的特色产品,在泸西特色馆开辟乡镇农特产品专区,展示8个乡镇特色产品和应季产品;运营“泸西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定期或不定期更新信息;围绕“农村电商助力乡村振兴”“推进电商物流建设”“推进电商服务建设”“推进农产品上行”等主题,挖掘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
  (2)提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运营能力。对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进行运营和设备维护,确保培训教室、会议室、特色馆、大数据展示中心、演播大厅、直播间、双创区等正常使用,提高场地和设备使用率;对乡、村电商服务站点进行管理,提高站点业务的整合力度及站点运营人员培训力度,增强持续运营能力,打造电商服务站点带头人不少于2名;围绕全县电商发展需求,为县内不少于5户的电商市场主体提供摄影、设计、文案、运营等服务,为不少于2户的电商市场主体创作宣传组图、海报。
  (3)建设泸西产地直播基地(电商直播实训基地)。整合泸西现代花卉产业园区直播资源,打造泸西产地直播基地1个,通过直播方式销售泸西农特产品。
  2. 持续完善物流仓储配送体系建设和运营
  (1)加强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根据泸西“菜、果、花、药、畜”农产品上行需求,对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扩容;采取租赁冷库方式为园区内的电商企业提供生鲜产品储存服务;根据快递配送量增长需要,合理购置物流配送车辆并支付保险费、税费、维修保养费、车辆运营费等费用,逐步将快递配送范围扩大至全县所有行政村,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2)提升物流配送运营能力。运营和维护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站点,对站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需要合理配备电子秤、货架等设施设备,采取多站合一的方式,提升站点的盈利能力;不断优化快递配送线路,提高配送效率,快递从县物流仓储配送中心配送至村级物流配送点的时效控制在48小时以内;继续引导县域物流企业、快递企业等物流市场主体入驻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
  3. 持续提升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和运营
  (1)加大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力度。通过线上主流媒体、短视频等平台,以及线下体验店、高速服务区、场景广告、各大超市等,全方位推广泸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形象,重点就高原梨、荞系列食品、多肉植物、灯盏花、米线、小黄姜、土豆等主要农特产品进行精准营销推广,做强区域公用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与知名度,让泸西县农特产品走出去、卖得好、有品牌;根据泸西企业需求,结合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广,拍摄、制作网货形象宣传片,授权县内企业使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2)搭建泸西农产品线上营销平台。整合县域产品供应链,利用拼多多、天猫、京东、抖音小店等主流电商平台开设泸西农产品特产店不少于1个,销售泸西特色产品;为泸西企业拍摄、制作高原梨、荞系列食品、花卉、灯盏花等泸西农特产品宣传视频短片用于产品宣传、推广、销售。
  (3)配合州统筹溯源承办企业加大农产品溯源系统推广应用力度。加大已建成农产品溯源系统企业的培训力度,指导企业使用溯源码。
  (4)加大农特产品品牌开发力度。扶持规模较大、供货能力较强的企业、合作社及个人加强网货研发,打造网货品牌不少于1个。
  (5)开展农产品推荐和促销活动。通过举办年货节、水果节、特色活动、电商直播等各类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助农增收,带动泸西农特产品上行,举办电商助农直播活动不少于2场。
  (6)培养本地农产品电商供应链团队1个,依靠泸西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整合B端完成农产品集货,确保电商货源的多样性,为电商创业者、小微企业、电商服务站点提供电商产品销售供应链服务。
  4. 强化电子商务实战型人才培育
  (1)加强实战型人才培训。组织不低于150人次的电子商务实战型人才强化培训,系统专业教授电商选品、电商直播、店铺运营、自媒体视频拍摄、美工、文案撰写内容,健全训后长效跟踪服务机制,为参训人员提供培训后就业用工对接、跟踪指导、创业孵化等服务。
  (2)培育本土主播人才。通过强化培训等方式,培育本土主播不少于2名,具备一定的直播和带货流量,在抖音、快手、淘宝等主流平台,以短视频投放和直播等形式对泸西县农特产品进行宣传、推介和销售。
  (3)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不少于2名,通过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等人员进行电商实操技能培训,将其培养成为电商技能人才,帮助其通过电商就业、创业增加收入。
  (4)培育短视频制作人才。培养本地短视频创业团队1个,为泸西农特产品宣传推广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六、承办企业的选取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择优”的原则,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撑体系的建设项目,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通过“整包”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选择承办企业。项目实施原则上须与第一阶段项目建设进行有机结合,并确保示范项目顺利实施并通过国家验收。
  (二)承办企业选择过程中,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和举报窗口,按相关要求进行项目公开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招投标过程在“阳光”下进行。
  七、实施步骤
  (一)项目启动阶段(2022年3月—2022年9月上旬)
  根据“补短板、强体系、抓实效”的原则,对泸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行全面摸底,并根据已实施、运营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后续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公开招标工作,确定项目承办企业,并签订合同。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9月—2022年11月)
  完成第一批项目尾款建设任务;完成第二批资金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持续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营、持续完善物流仓储配送体系建设和运营、持续提升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和运营、强化电子商务实战型人才培育建设。
  (三)终审验收阶段(2022年11月下旬)
  在项目建设期满后,由验收考核组会同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后续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终期验收。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泸西县自2019年以来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的做法、运营状况、取得的成效和中央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合理、合规性以及投入效益等方面情况进行逐项核验,并给出客观、公正、全面的终期验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2月)
  根据终审验收结果,对验收发现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改落实,查缺补漏,形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完整的经验模式,迎接省商务厅和商务部的复核和抽查。
  八、资金管理
  (一)资金拨付。由承办企业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由第三方审计机构负责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按照有关规定拨付项目资金。
  (二)资金使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收到财政资金后,应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有关会计、财政法规及现行财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
  (三)资金监管。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并发挥效益。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严禁虚报冒领。
  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征地拆迁、购买流量、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以及提取工作经费等。对骗取、挪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补助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日常工作高效运转。
  (二)明确工作责任。推行“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综合示范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为项目牵头责任主体,县属有关部门及乡镇为项目分工责任主体,牵头承办企业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
  (三)完善工作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报州商务局审核后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方案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修改,修改情况需及时报州商务局备案。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抖音、微信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持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宣传,广泛调动有关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五)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督查考核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强化督促检查,确保示范项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定期巡查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做好信息公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栏,及时公开实施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每月按时在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中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情况。财政资金建设项目必须按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予验收。
  (七)做好总结推广。及时发现和总结综合示范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与做法,与相关新闻媒体密切合作,广泛宣传报道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和典型人物,梳理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对电子商务创业创新故事、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经验、电子商务园区运营模式、乡村振兴亮点及成效等进行大力宣传推广,真实反映全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
  附件:1. 泸西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项目绩效目标表
        2. 泸西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项目资金使用预算表(第一批项目尾款377.7935万元)
        3. 泸西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项目资金使用预算表(第二批项目资金500万元)
 
 


附件【泸政办发〔2022〕46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