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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科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12540-87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4-19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专项转移支付(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2017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农业局、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泸西县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红河州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专项绩效目标进行自查,现将项目专项转移支付实施绩效自评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州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按照《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农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1764号)文件,2017年州下达泸西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预算资金110万元,各项绩效指标为: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①参加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基层农技人员143人。②农业科技实验示范基地数量2个。③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数量1300个。

2.质量指标: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8%3.时效指标: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资金执行率≥90%

(二)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三)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98%

2.农技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80%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情况

此次开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地方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使用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收到《红河州农业局、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后,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泸西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与州农业、州财政局业务科室对接,明确绩效自评的资金范围、金额、责任分工,及时下传通知文件、资金下达文件、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等到项目实施管理责任科室,严格对照红财农发[2017]64号资金下达明确的项目绩效目标,逐条逐项自检自查。

(二)组织过程

为保质、保量完成我县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我县农科、财政部门明确分工,分头负责。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成立了以局长陈红武同志为组长,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赵连友同志为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计划财务科,负责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相关业务、材料及上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对照《红河州2017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下达的专项绩效目标,对照年度项目资金使用方案,逐项自查核实项目工作实施开展情况,对项目资料进行核实、收集、汇总、上报;对资金的使用管理、项目管理,严格依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自查自评。县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的业务指导,对资金使用支付管理实施抽检,深入部分项目点检查,对项目实施的绩效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进行抽查、调查了解,提出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工作意见。

(三)分析评价

红财农发[2017]64号资金下达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下达后,按照《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泸政办发[2016]203号),我县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及时认真制定《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方案》,细化资金使用明细,财务核算设置明细账核算,并经局领导班子会议审核通过上报,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健全领导监督机构,确保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合法使用。

在整个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依照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项目方案进行操作,未发生大额超支情况,所有经费均按要求进行列支,实施情况良好。全面加强项目管理,将项目建设的内容、实施区域、补助对象及标准、(科技示范主体、基层农技人员、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村、专家组成员)遴选等全部纳入公示对象,做到全面公开透明。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制作基层农技人员胸牌、科技示范主体门牌、示范基地标识牌以及《科技示范主体手册》、《基层农技人员手册》,并及时发放到基层农技人员和科技示范主体,“3211标识齐全。制定农技人员项目实施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成立项目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基层农技人员服务科技示范主体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计开展检查2次,根据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督导相对应的基层农技人员进行整改。

项目健全领导机构,领导重视,精心组织,资金使用合法规范清晰,严格按照专项绩效指标进行自评自查,项目各项指标都落实到位,开展实施的较好。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经绩效自评,我县能严格按照《泸西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财务管理制度、项目方案规范使用资金,确保项目资金110万元落到实处,各项绩效指标按时完成,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项目实施的定量、定性的绩效目标全部或者基本达预期目标,泸西县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实施总体自评评价为“优”。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7年根据上级安排我县中央补助项目资金11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10万元,无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100%。主要用途如下:

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31.5035万元,其中: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26万元,主要包括下乡交通费补助、通讯补助和误餐补助;聘请技术州级专家补助0.36万元,主要包括专家下乡补助、交通费补助和授课费补助;信息采用奖励1.6万元;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费用3.5435万元,主要包括基层农技人员和示范主体手册印制、门牌制作、农技推广标识牌和各种资料印制费。

②农业科技示范补助46.6165万元,其中: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补贴20.6165万元,主要包括集成与创新物资补贴、县级专家住基地技术服务补贴、组织展示活动、基地标识牌制作、技术总结、制定产业年生产指导意见等补贴;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物化技术补贴26万元,主要用于引进新品种、新技术的种子(种苗)、农药、兽药、饲料、化肥等补贴。

③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31.88万元,主要用于农技人员重点班培训费用5.88万元;普通班培训费用26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2018410日实际使用支出106.3624万元,结余3.6376万元,资金使用进度达96.7%。其中: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30.0725万元,结余1.431万元,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26万元,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及信息采用奖励1.772万元,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费用1.9405万元,主要包括农技人员和示范主体手册印制、门牌制作、农技推广标识牌和各种资料印制费。工作管理及考评费用0.269万元,主要用于工作管理、考评、督查费用。②农业科技示范补助实际支出46.6345万元,超支出0.018万元,按照实施方案和政府采购要求,已经采购支付给供应商,并把物资发放到基地、科技示范主体手中。③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29.6554万元,结余2.2246万元,主要用于云南农业大学重点班14人,云南农大成教院等培训机构130人的培训费用和车费,已按要求全部转汇给培训机构和汽车运输公司。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1号),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和浪费,严禁用于发工资,严禁农技人员平分补助经费,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在财务管理中,各项资金的发放和报销都必须有依据,不得现金支付。

①基层农技人员、专家补助的费用报销必须与下乡天数相吻合,专家聘用后,要有专家实施方案、技术操作规程、推广什么技术、指导什么作物、面积多少、涉及农户数、发放什么物资、培训基层农技人员怎么培训。

②物资的采购和发放。必须有政府采购手续。发放物资时,必须有物资发放花名册、农户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物资品种、数量、农技人员和农户的签字。

③发票的开具。发票不要代开零售商品发票,如不得已开具,必在发票的背面说明商品销售者不能出具正式发票的原因,提供什么商品或服务,并有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并盖章。种子、种苗不得代开发票,会计核算中不得出现白条。

④培训费。由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单位出具发票。

⑤大额资金使用。大额资金不得转拨。

⑥奖励资金使用。发放奖励资金要依据考核办法、示范主体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量化。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项目完成数量:a、参加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基层农技人员144人,完成目标数的100.7%b、农业科技实验示范基地数量3个,完成目标数的150%C、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数量1300个,完成目标数的100%

②项目完成质量: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100%,大于98%的目标值。

③项目实施进度:截至2018410日,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实际使用项目资金106.3624万元,结余3.6376万元,资金使用进度达96.7%

④项目成本节约情况:a、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包括农技人员入户技术服务补助、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管理等费用)预算31.5035万元,实际支出30.0725万元,结余1.431万元。b、农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包括培训费和车费)预算31.88万元,实际支出29.6554万元,结余2.2246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健全了8个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网络,创新社会服务方式,脱产5天以上培训农技人员144人,提升了农技人员能力素质,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3个,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300个,加强农业主推技术示范推广,主推技术到位率100%,基层农技推广社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①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在项目实施中,项目领导小组采用深入示范主体家中和电话外呼抽查农技人员上门服务情况,示范主体对农技人员服务及项目开展满意度达99.5%,受到了较高评价。

②农技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在项目实施中,项目领导小组采用深入公共服务对象发放测评表形式和电话外呼抽查农技人员服务、项目开展情况等情况,公共服务对象对农技人员服务及项目开展满意度达95.6%,对项目实施给予了较高评价。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7年,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完成,没有未完成指标。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通过项目领导小组按照绩效考核办法深入示范主体,试验示范基地、公共服务主体实际考核,项目产出的绩效目标全部或者基本达预期目标,社会效益明显,绩效自评得分221分(含项目县市绩效考评加分项121分),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我县拟对本次实施的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在泸西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议上级财政、农业主管部门继续加大对我县此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的支持,我县将总结经验,筑牢项目实施的责任和绩效意识,花钱在刀刃上,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工作经验:

我县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将项目建设的内容、实施区域、补助对象及标准、项目实施程序、(科技示范主体、基层农技人员、科技示范基地、专家组成员)遴选等全部纳入阳光政府公示对象,做到全面公开透明。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基层农技人员的跟踪管理,要求建立个人下乡指导工作台账,每指导一次都要得到被指导的科技示范主体的确认,确保指导到位、下乡指导天数不少于100天,两本手册的填写结合个人下乡工作台账作为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然后根据综合评定来兑现技术人员补贴,坚决不搞一刀切、实行差别对待。根据《云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绩效评价表》的考评要求,认真进行对照自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不到位的地方及时进行查补,确保项目实施后达到预期效果。

1.认真遴选。在上报实施方案之前,要结合实际,遴选好主导产业,明确主推技术。在遴选基层农技人员、县级专家时,要遴选有责任心,工作积极,技术强的人员;在遴选科技示范主体时,要遴选种养水平相对较高,思想不保守,能带领周边农户增收致富的农户和有意愿发展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领导下组要技术督查跟踪,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专家要认真指导基层农技人员及科技示范主体,认真研制基地、科技示范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并抓好建设的各项任务目标。

2.严格考核。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县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并严格考核,与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挂钩,实行末位淘汰制。

(二)问题和建议:

在我县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过程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由于项目今年变动较大,通知及资金下达晚,致使时间紧、任务重,项目开展压力大,农技人员由于今年多数参加扶贫工作,工作事情多,导致参与项目工作时间不够,完成工作效率、质量不高。另外,由于今年培训机构安排较分散,致使参训人员安排困难。二是农技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还需加强培训;三是公益性服务岗位不足,无法满足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需要;四是基层农技人员综合性工作内容多、工作量大,经费压力大、人员调配困难;五是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方法、手段较为落后;六是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硬件设施落后,有的乡镇还连车辆、电脑等必需的设备都没有配备;七是信息化水平很低,在信息上报时还采取手写人工送等传统方式,严重阻碍农业信息产业建设。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建议上级部门明年早点安排下达项目通知和资金,早点实施该项目,培训机构相对统一集中,实施产业也相对集中,不要太分散。增加对基层农技推广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网络系统,提高服务效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由于今年项目下达晚,时间紧、变动大,致使项目开展时间紧促,有些工作还做不到位,效益不明显。希望省州领导多到泸西县指导工作,专家多到泸西指导主导产业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进一步提升泸西农业产业发展后劲。

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泸西县财政局

                                                                2018418

 

 



附件【附件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泸西县电子章)》.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