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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科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12528-31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1-20
  • 时效性
    有效

非洲猪瘟防控形势简析

非洲猪瘟是全球生猪养殖业的“头号杀手”,尽管不是人畜共患病、不感染人,但该病对生猪产业威胁巨大。其主要特点是:发病率、死亡率高,疫情早期发现难、预防难、根除难,防控难度极大。

一、全国最新疫情情况及防控要求

(一)疫情情况。自8月3日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全国非洲猪瘟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疫情发展势头凶猛,截止11月13日(100天)全国已有17个省份发生62起疫情,疫点区域进一步扩大,东北、华东、华中、西南均有疫情发生,个别地方呈现区域流行态势,防控形势越发严峻。10月22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2起疫情(两个镇先后发生);10月30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1起疫情,该起疫情为养殖户通过微信平台网络支付手段从高风险区江苏省购买生猪传入疫情,网络购物传入疫情在全国尚属首次,该起疫情的发生给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带来了新的困难。

(二)防控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8月初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先后6次作出批示,并于9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部分地方非洲猪瘟疫情和防控工作汇报,对下一步强化措施提出要求。胡春华副总理先后14次批示并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云南省委、省政府领导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做好我省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人民政府先后于10月23日和11月1日召开全省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红河州委姚国华书记、罗萍州长均就做好全州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红河州人民政府分别于10月9日、10月23日、11月1日三次召开红河州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10月30日全州启动非洲猪瘟(Ⅱ)疫情响应,并采取特别重大(Ⅰ)疫情响应防控措施,同时要求各县市防控应急指挥部启动实施I级响应相关措施。

二、全县生猪生产情况及市场供应情况

(一)生猪生产情况。我县是商品猪生产基地县,优质生猪远销两广、海南等省区,生猪产业是产业扶贫的重要产业之一,常年存栏生猪60万头左右。自8月初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一手抓疫情排查监测,一手抓畜牧技术推广,积极组织局畜牧科、县畜牧技术推广站落实生猪生产扶持政策,确保生猪产业稳定发展,认真落实“菜篮子”县长负责制,密切关注近年来培育成功的数十个生猪规模养殖场的健康发展。

(二)市场供应情况。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于10月22日起每日深入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了解猪肉替代品如牛羊肉、禽肉、禽蛋、水产品等市场供应情况,密切关注其市场供求变化及价格走势。并于10月24日到泸西县磐江老东山火腿厂查看火腿和活猪储备情况,目前该厂储备了火腿250吨、活猪15000头,能做好应急调运。

三、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动物防疫管理责任。按照省州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成立了泸西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对防控和处置工作实施集中统一指挥,对防控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先后印发了《泸西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成立泸西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的通知》(泸防指办发〔2018〕9号)、《泸西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非洲猪瘟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泸防指发〔2018〕10号)、《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防控非洲猪瘟承运车辆监管规定》(泸农科发〔2018〕231号)、《泸西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建立非洲猪瘟排查处置日报制度的通知》(泸防指发〔2018〕11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泸政办发〔2018〕110号)、《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泸西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的通知》(泸政办发〔2018〕112号)等文件,细化工作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到各乡镇和县属各有关部门。

(二)全面加强排查监测和应急准备。自8月13日起,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会同各乡镇先后开展了2轮地毯式排查。截止11月5日共排查生猪规模养殖场123个,散养户29676户,对所有排查对象均发放《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告知其防控基本知识和防控主体责任,排查中未发现生猪不明原因死亡现象。以泸防指发〔2018〕10号文件印发了《泸西县非洲猪瘟应急工作方案》,成立了应急预备队;利用专用库房储备了消毒用大碱10吨、火碱3吨、手动喷雾器10个、水衣100件、雨鞋200双、采样设备等应急物资。

(三)切实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和网购非法生猪监管。按照省州要求和《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泸西县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的通知》(泸政办发〔2018〕112号)文件由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加强生猪调运监管。按照《红河州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网购非法生猪排查监管工作的通知》(红非防指〔2018〕4号)文件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中国邮政泸西分公司负责加强网购非法生猪排查监管。

(四)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县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抽调28人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设立疫情举报电话0873-6629782,并向社会公布。

(五)探索建立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监管机制。以泸政办发〔2018〕112号)文件明确了餐厨剩余物监管部门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排查餐饮经营户,做好餐厨废弃物处置登记工作,严禁“泔水”喂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了防控非洲猪瘟加强餐厨垃圾(泔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卫站,具体负责餐厨垃圾(泔水)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部署。在泸西县生活垃圾中转站设立餐厨垃圾(泔水)收集点,安排专人负责对餐厨垃圾(泔水)进行统一收集运输,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餐厨剩余物流向生猪养殖场,全力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六)严肃开展督查通报。1、由县两办督查室牵头分别于10月27日至29日和11月5日至8日开展了两轮防控工作督查,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对各乡镇、各部门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2、11月14日至15日红河州人民政府督查组对我县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了督查。反馈会议上州督查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总体防控工作成效的同时提出了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部门主观上认识不到位,有工作措施但责任未压实。流通调运环节的客货运驾驶员未签订防控告知承诺书,存在极大的运输引疫隐患,对我省思茅区疫情的致疫教训没引起重视。二是联防联控机制有待加强。譬如对餐厨剩余物全链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住建部门→农科部门)监管机制未形成,国内多省数十个因“泔水”养猪致疫的“泔水”养猪模式在我县未得到控制。

四、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乡镇和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普遍存在“非洲猪瘟”离我们很远的侥幸心理,其实“非洲猪瘟”已经近在眼前。据农业农村部信息显示:近期全国疫情形势出现了新的变化,从8月初辽宁沈阳发生首起疫情到10月中旬,全国发生疫情的八个省份主要集中在东北中原和华东地区,但是从10月中旬开始,疫情开始由东向西,由东北向西南传播,过境江苏山西等华北地区,最后云南湖南贵州等西南中南省份也陆续出现疫情,疫情呈现长距离跳跃传播的态势。近期发生疫情的云南昭通市、普洱市、贵州毕节市与其他一些发生地相距很远。我县一旦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将对全县生猪产业造成毁灭性打击,将对肉食品供应、产业扶贫、农村经济发展、全县脱贫摘帽乃至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

(二)非洲猪瘟防控处在全县“脱贫摘帽”的关键时期,在人力、财力、精力上都显得压力巨大、困难重重。在精准扶贫进入克难攻坚的关键时期,部分乡镇和部门忙于抓精准扶贫和其他职能工作,忽视抓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仅仅局限于参加开会,责任未压实、措施未落地。殊不知一旦非洲猪瘟疫情进入我县,吃肉成问题、贫帽摘不了、社会难和谐。

(三)网购非法生猪防堵和餐厨剩余物监管均是新课题、新任务,工作困难多,工作经验少。

(四)生猪规模养殖场防控形势加剧。10月14日,辽宁锦州市北镇市两个存栏2万头左右的大型种猪场发生疫情,这是我国规模化猪场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10月22日,湖南常德也有两个规模化猪场发生疫情,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严格来说大型规模猪场防疫条件较好,饲养管理水平也比较高,这样的防御屏障仍然没能阻挡疫情传入,预示到疫情可能对生猪产业产生更大影响。规模化猪场是我国生猪产业的重要基础,种猪场更是产业发展的根基所在,这个前提防线一旦失守,短时内给肉品供应市场供给造成严重威胁,严重影响,长期来看会成为威胁整个畜牧产业健康发展的隐患。

 五、下一步形势预判

(一)入冬以后随着气温降低,病毒生活环境更加优越,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加上红河州与普洱市接壤,持久防控在所难免。

(二)流通环节(含网购非法生猪)监管和餐厨剩余物监管将是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

六、整改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宣传和协调,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创造群防群控氛围。

(二)举全县之力,一手抓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抓实短板,专题研究,措施落地。

(四)进一步压实防控责任,严肃督查问责。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确保领导到位,经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11月15日起每周组织督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