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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251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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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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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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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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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补贴试点项目县级验收意见公示公告
2019年11月22——27日,受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由泸西县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及县纪委县监委驻农科局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组成的县级项目验收组,对由泸西县畜牧技术推广站组织实施的《泸西县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补贴试点项目》进行了项目县级验收,公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完成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泸西县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资金安排的通知》(泸开组〔2019〕26号)及《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泸西县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泸政复(2019)96号)及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与各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有关内容与要求:全县计划投资补助360万元,种植全株青贮玉米2万亩,收储(贮)6万吨,带动3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增收。
(二)项目完成情况
通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项目管理运行机制,8大收储主体所辖片区的62个规模养殖场(户),共完成青贮玉米种植25399亩、收储70127吨,分别占项目计划任务指标的127%和116.9%;项目直接或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389户种植青贮玉米1391.1亩,收贮4136吨,粮改饲合同用工5786人次,贫困户直接或间接实现增收186.7289万元(毛收入),完成带贫增收贫困户300户的129.7%,超额完成了项目既定的目标任务指标。
二、实施效果
通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订立合同,建立责任制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保证了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完成,产生了较好的脱贫攻坚示范效果。
三、意见和建议
1.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的资金补助标准启动财政补助资金,即按小于或等于60元/吨的收储量施行项目财政资金补助。建议按照51.33元/吨的收储量进行补助,合计总补助资金359.9618万元。结转项目财政资金382元上缴财政。
2.项目验收意见及附件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启动财政资金兑付程序。
四、验收意见
综上所述,验收组一致同意验收。
此公示7天,时间2019年11月27日—2019年12月3日。
举报电话:0873-6629782
附件:泸西县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补贴试点项目县级验收意见及县级检查验收情况表。
附件【泸西县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补贴试点项目县级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