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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231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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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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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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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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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泸西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确定要件的公示
根据《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2〕102号)和《云南省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组织实施好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农业生产社会化项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结合我县项目实施实际,拟确定一定数量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对白水镇、金马镇、午街铺镇、三塘乡、向阳乡的水稻、玉米、小麦及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耕、种、防、收等环节提供社会化服务,并对涉及片区的种植对象按规定标准给予资金补助,该项目拟使用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66万元。现将筛选条件公示如下:
一、服务组织服务内容
1. 按要求在白水镇、金马镇、午街铺镇实施8200亩水稻作物的耕、种、防、收四个环节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
2. 按要求在白水镇、金马镇、午街铺镇实施7000玉米作物的耕、防二个环节的农业生产选择性托管服务;
3. 按要求白水镇、金马镇、午街铺镇实施4410小麦作物的耕、防、收三个环节农业生产选择性托管服务;
4. 按要求在三塘乡、向阳乡实施4263马铃薯耕、防两个环节农业生产选择性托管服务;
5. 按要求对以上片区及环节涉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粮作物种植主体的补助资金兑付;
6. 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进行宣传至少一次;
7. 按要求上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度报表
二、服务组织确定条件
本着因地制宜、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原则,选择具有以下条件的服务组织:
1. 具有法人资格统一赋码注册登记1年以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2. 具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意愿,有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经验,社会信誉好,在当地群众中口碑好,有很好的组织、服务和协调能力,无不良社会影响;
3. 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办公区域内干净整洁,制度上墙,醒目位置悬挂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相关宣传标语、工作流程及服务承诺等;
4. 拥有或能够提供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机耕、机播、机防、机收、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和其他能力,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与项目的作业量而不误农时;
5. 实施过程中能够配备水稻、小麦、玉米等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相匹配的农业、农机技术人员;
6. 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能够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
7. 台账资料能够完整保存、管理规范,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保存能力。
三、报名提供资料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 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4. 财务状况证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
5. 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证明(不是直接实施的提供与其合作的其他服务组织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证明);
6. 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报名的,还需要提供乡镇相关部门出具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凝聚能力、当地口碑、财务制度管理、当地群众积极性等方面的说明材料。
四、其他相关事项
1. 公示期为10月1日-10月7日;
2. 请意向对象于公示期结束3日内(10月8日-10月10日)前往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报名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通过邮箱lxxnjz@126.com进行报名及相关材料发送均可;
3. 对公示材料有疑问的请电联6624878段海崇。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