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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224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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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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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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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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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项目》、《2023年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13号)、《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 年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16 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规〔2022〕9号)和《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财规〔2018〕8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有力保障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写了《2023年泸西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项目》、《2023年泸西县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使用实施方案,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及兽医行业管理等方面补助。现将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5月19日至5月25日 若有异议,请与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0873-6629782
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组联系电话:0873—6699459
地址: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中段
附件:1、2023年泸西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
2、2023年泸西县州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
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8日
附件【P02023060135144025696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