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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jtysj/2025-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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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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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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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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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维护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秩序,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经我局梳理核实,截至2025年3月6日,共有5199户道路运输经营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180天以上、无相关《道路运输证》和运输车辆。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的相关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决定注销下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相关业户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泸西县交通运输(办公室电话0873-3130699)。逾期不交回的,原证件作废,属无效证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
泸西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7日
附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2025.3.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