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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动态
  • 索引号
    20240913-111837-1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0-1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多措并举”扎实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专项清查工作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在全国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规范农业三项用地及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强化批后监管,坚决遏制借设施农业名义进行非农业建设等违法行为,禁止耕地非农化,有效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及时召开全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传达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大棚房农地非农违法问题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各乡镇、部门贯彻落实好各级指示精神,积极做好用地户的思想工作,全力配合共同清理。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坚决打赢设施农业用地清理整治攻坚战。制定了《泸西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泸政办发〔2018103号),成立了由泸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为组长,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泸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泸西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泸西县国土资源局,由泸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4个清理小组和1个内业组。负责指导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清查准、细、密。 

三是全面清查,紧盯重点。充分认识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特别是镇乡级政府责任。拉网式全面清理辖区内所有设施农用地,逐个入园、入棚、入现场进行三入核查,建立一棚一档案,一园一台,填写好设施农用地调查表,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紧盯重点问题,排查违法违规用地情况,彻底摸清辖区设施农业项目用地,做到清理排查无盲区、零死角。 

四是明确工作任务,严控时间节点,扎实开展设施农业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截止9月底共清理出设施农业用地项目151个,其中已备案的设施农用地项目数量134个(其中违法项目数量共13 个,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问题违法项目数量11个,违法建设占地总面积50.7345亩,其中耕地面积7.14 亩。依托农业生产违法违规占地进行非农建设违法项目数量2个,违法建设占地总面积3.11 亩,其中耕地面积1.8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8亩)。未备案的设施农用地项目数量17个未备案(实际为设施农用地的项目数量13个,4个依托农业生产违法占地)。占地总面积17.33亩,其中耕地面积16.13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6.56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