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工作动态
  • 索引号
    lxxzrzyj/2025-0076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6-11
  • 时效性
    有效

县自然资源局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采取“三举措”实现“三转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内涵,县自然资源局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三举措”实现“三转变”,扎实做好全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一是县自然资源局积极采取会议、现场指导及组织交流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讲解,增强企业责任意识和环保意识。

  二是对有采矿许可证、整合重组、达标保留、转型升级的企业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检查多达32次,规范企业生产行为。

  三是针对矿山企业粗放开采方式造成的地质环境影响、破坏问题,县自然资源局督促采矿人及时建立完善矿山动态监管体系,预警及险情报告制度, 确保矿山安全顺利开展作业,督促矿业权人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进行恢复治理,为打造“绿色矿山”奠定基础。

  由于措施有力得当,实现了三个转变:

  一是生态环境良性转变,使得矿山更绿树更秀水更清。

  二是促进企业生产管理的转变,实现现场重点监管,及时指出矿业权人在开展作业时存在的问题,促使企业树立安全生产及环保意识,降低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观念的转变。将原来的责任义务变为“谁恢复,谁受益”的新观念。根据“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养则养”原则,提高矿业权人做好矿山恢复治理的积极性。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