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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通知、公告类信息
  • 索引号
    lxxzrzyj/2025-0156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2-2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根据《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红发改价格〔2025〕239号)文件要求,现将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等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详情见附件。



附件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备注

1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本级

政府部门

耕地开垦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垦耕地的,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缴纳耕地开垦费。

所占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8倍的标准。旱地9000元/亩,水田10500元/亩,基本农田12500元/亩。

政府制定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1999年9月24日云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1号云布)、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综合﹝2010﹞150号)


2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本级

政府部门

土地闲置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经批准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又不组织耕种或者挖基沟、砌了石脚、围墙,闲置荒芜超过一年的,缴纳闲置费。

1、所占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的标准;2、按出让或划拨地价款的20%征收。

政府制定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1999年9月24日云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1号云布)


3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本级

政府部门

土地复垦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

根据破坏程度

政府制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4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本级

政府部门

不动产登记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

办理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

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

政府制定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异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53号


5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本级

政府部门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政府性基金

城镇规划区域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公共建筑

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综合造价的5%收取。

政府制定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批准部分城市继续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05〕4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