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重要通知、公告类信息
  • 索引号
    lxxzrzyj/2025-0045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4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202513]作废公告

由于【202513】公告更改公告内容,导致之前在泸西县人民政府(网址:www.lx.hh.gov.cn)公告的声明人错误,现将之前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11日所公示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公告【202513】作废,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公告【202520】为准。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政务服务中心(原九中)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3-6651698

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4日


方保华因保管不善,将00064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方保华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