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lxxzrzyj/2025-00360
-
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3-20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泸西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详细规划》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关于《泸西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详细规划》的听证报告已经云南云诚事务所审查,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泸西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我单位联系。
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泸西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详细规划》听证会的报送审查报告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0日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泸西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详细规划》方案听证会
报送审查报告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6日
云南云诚律师事务所:
我局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泸西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于2025年2月26日14时30分在泸西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对《泸西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详细规划方案》进行听证,现送上《泸西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详细规划方案》,并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查备案。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情况
(一)听证主持人: 李 华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张家龙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科科长
(三)听证记录员: 张艳辉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四)听证监察人及法律工作者: 张映科 云诚律师事务所
(五)听证陈述人:
1、利害关系人(24人)
工业园区: 陈东
中枢镇人民政府: 周邦云
既比村: 段学林
龙甸社区:施树良
金马镇人民政府: 宋雨珈
石缸冲村: 李云春
白水镇人民政府: 段函、李琦
旧城镇人民政府: 段红涛
木龙村: 张二所
板桥村: 李燕光
午街铺镇: 刘猛、秦云
三塘乡人民政府: 王建平
李子箐村: 段进辉
向阳乡人民政府: 杨海龙、付合平
沙马村: 何正锋
云鹏电站: 曾红春
永宁乡人民政府: 唐浩然、段龙云、宋红星
阿朝村: 尹文兴
县林场: 王文亮
2、人大代表(2人) 唐浩然 、刘猛
3、专业技术人员(11人)
杨建军 县水利局
赵金春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王建云 县交通局
李 军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产业科副科长
陶 威 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自然科科长
张 凌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科科长
马瑞文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
李彦林 泸西县测绘管理站站长
李国伟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耕保科科长
袁荣灿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科
田洪光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4、法律工作者(1人) 张映科 律师
5、社会普通公众代表(2人) 周大成、李红兵
二、听证代表对《泸西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详细规划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中枢镇人民政府周邦云:无意见
既比村段学林:无意见
龙甸社区施树良:无意见
金马镇人民政府宋雨珈:无意见
石缸冲村李云春:无意见
白水镇人民政府段涵:具体涉及的位置是哪些?
设计单位:污水处理厂的位置放大时,在这里。
陶光远:资金方面是否到位?
张家龙:本次听证会是针对泸西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详细规划,是为了下一步供地作准备。
陶光远:污水处理厂离村庄近,如果产生渗透对我们的环境影响是不是会很大?
张家龙:目前县城已成使用的有2个污水处理厂,一个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个是黄草洲县城污水从目前建成一直都未产生渗透,请该项目属产业园区,请产业园区管委会对该项目加强管理,同时也请村小组监督项目的实施,如发现问题也及时向产业园区反映。
旧城镇人民政府段红涛:旧城镇只涉及板桥河水厂农村供水保障,具体的位置是在哪里?
李华:本次泸西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详细规划,是为下一步供地作准备,是否占生态红线已经核实过并不涉及。
木龙村张二所:无意见
板桥村李燕光:无意见
午街铺镇刘猛、秦云:无意见
三塘乡人民政府王建平:无意见
李子箐村段进辉:无意见
向阳乡人民政府杨海龙、付合平:无意见
沙马村何正锋:无意见
云鹏电站曾红春:无意见
永宁乡人民政府唐浩然、段龙云、宋红星:无意见
阿朝村尹文兴:无意见
产业园区陈东:无意见
县林场王文亮:无意见
县水利局杨建军:无意见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赵金春:无意见
县交通局王建云:无意见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产业科副科长李军:无意见
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自然科科长陶威:无意见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科科长张凌滔:无意见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马瑞文:无意见
白水镇段涵:是否这个规划实施了,我们的村庄规划也要跟着调整。
张家龙:项目涉及到的村庄,村庄规划也要一并调整。
听证员张谷琼:无意见。
听证员吴克祥:有几个信息反馈到,白水、向阳也没有意见,目前水利局也作了村里污水处理的项目,是否有必要纳入这个规划?
张家龙:已涉及到的独立选址项目15个,正在进行分期推进,现在是针对这个四个项目的实施。
其他参会人员均表示无意见。
听证监察人周海涛:经监察听证会符合要求、程序合法,听证代表组成及到会情况符合规定,本次听证会组织主体、内容、参会人员符合《自然资源听证》《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请决策机关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作出合法、合理、科学的行政决策,本次听证会合法。
三、听证会评议情况及结论
2月26日下午听证会成员于办公室举行评议会,听证会成员对收集的意见进行评议。
1.评议情况
(1)评议人员对陶光远的意见:“资金方面是否到位?”表示本次会议仅针对规划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2)评议人员对陶光远的意见:“污水处理厂离村庄近,如果产生渗透对我们的环境影响是不是会很大?”表示请产业园区管委会对该项目加强管理,同时也请村小组监督项目的实施,如发现问题也及时向产业园区反映。
2.评议结论
本次会议,对陶光远意见不予采纳,对其提出的产生渗透问题表示需产业园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同时也请村组加强监督。其他参会代表提出问题对该方案未产生实质性意见,且无意见,故本次听证会,原则通过。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