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12249-140
-
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5-31
-
时效性有效
关于泸西县永宁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的公示
泸西县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72号令)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扶贫用地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174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泸西县永宁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以下简称《修改方案》)。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4〕99号)第四条严格执行社会公示的要求,现将《修改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修改方案》批复情况
《修改方案》于2019年5月27日经《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泸西县永宁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复》(红政复〔2019〕15号)批准。
二、《修改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
《修改方案》涉及9个调入地块,拟占地总面积12.7919公顷,各地块均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各地块占地情况如下:
调入地块一,土地权属单位为永宁乡笼册村民委员会,拟占地面积为0.3834公顷。该地块将用于永存农庄用地。
调入地块二,土地权属单位为永宁乡笼册村民委员会,拟占地面积为8.0421公顷。该地块将用于王家寨水库枢纽用地。
调入地块三,土地权属单位为永宁乡笼册村民委员会,拟占地面积为0.0802公顷。该地块将用于王家寨水库阀室用地。
调入地块四,土地权属单位为永宁乡笼册村民委员会,拟占地面积为0.3414公顷。该地块将用于安全饮水提升巩固工程用地。
调入地块五,土地权属单位为永宁乡永宁村民委员会,拟占地面积为0.0129公顷。该地块将用于城子古镇用地。
调入地块六,土地权属单位为永宁乡永宁村民委员会,拟占地面积为0.0569公顷。该地块将用于城子古镇用地。
调入地块七,土地权属单位为永宁乡永宁村民委员会,拟占地面积为0.2465公顷。该地块将用于城子古镇用地。
调入地块八,土地权属单位为永宁乡永宁村民委员会,拟占地面积为3.0756公顷。该地块将用于幸福新村用地。
调入地块九,土地权属单位为永宁乡舍者村民委员会,拟占地面积为0.5529公顷。该地块将用于盐井沟大坝用地。
三、《修改方案》具体调整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72号令)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修改方案》对泸西县永宁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规划修改调整地块总规模为34.4029公顷,其中,指标调入地块12.7919公顷(全部位于永宁乡)、指标调出地块12.8381公顷(中枢镇7.4485公顷、永宁乡5.3896)和指标性质调整8.7729公顷(全部位于永宁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调入。调入涉及永宁乡笼册村民委员会和永宁村民委员会,共9个地块、29个图斑。
1. 将其中6个地块(地块编号:TR20190001、TR20190004至TR20190008),14个图斑,原规划农用地4.0952公顷(耕地3.5254公顷、林地0.4497公顷、其他农用地0.1201公顷)和其他土地0.0215公顷(均为水域用地)全部修改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3.3919公顷、农村居民点0.3414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3834公顷)。
2. 将其中3个地块(地块编号:TR20190002、TR20190003、TR20190009),15个图斑,原规划农用地8.6752公顷(耕地1.8760公顷、林地5.5555公顷、其他农用地1.2437公顷)全部修改为规划交通水利用地(均为水工建筑用地)。
(二)调出。调出涉及将中枢镇政府以及桃笑、石洞、立岗、民主、瓦窑村民委员会7个地块(地块编号:TC20190001至TC2019007),46个图斑,原规划城乡建设用地7.4485公顷(城镇用地6.4828公顷、农村居民点0.9657公顷)修改为农用地7.1916公顷(耕地4.4254公顷、园地2.2411公顷、其他农用地0.5251公顷)和其他土地0.2569公顷(水域用地0.0319公顷、自然保留地0.2250公顷);将永宁乡笼册、舍者村民委员会2个地块(地块编号:TC20190008、TC20190009),9个图斑,原规划城乡建设用地5.3896公顷(农村居民点0.5634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4.8262公顷)修改为农用地(耕地2.0882公顷、林地3.0469公顷、其他农用地0.2545公顷)。
(三)性质调整。本次规划建设用地性质调整涉及永宁乡。将永宁乡永宁村民委员会8个地块(地块编号:XZ20190001至XZ20190008),16个图斑,原规划其他建设用地8.7729公顷(均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全部修改为城乡建设用地(均为城镇用地)。
四、《修改方案》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影响
(一)规划修改后,永宁乡耕地面积减少3.31公顷,为4462.78公顷,满足上级下达控制指标4354.65公顷的要求;建设用地规模增加7.40公顷,为346.1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7.50公顷,为307.6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增加3.31公顷,为10.72公顷。
(二)规划修改后,中枢镇耕地面积增加4.43公顷,为10983.53公顷,满足上级下达控制指标10530.76公顷的要求;建设用地规模减少7.45公顷,为2471.7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减少7.50公顷,为2237.78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减少4.43公顷,为233.74公顷。
五、《修改方案》反馈意见方式
公示期为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4日(工作日五天),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该方案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泸西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李国伟,公示时间截止后,将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特此公示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