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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224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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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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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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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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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公告[2019-43]
申请人高云光因继承被继承人张鹏英的不动产权,向我机构提供证书、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 年8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泸西县中枢镇迎宾路新客运站对面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3-6651698
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 8月7日
序号 |
原权利人 (被继承人) |
权利人 (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
用途 |
备注 |
1 |
张鹏英 |
高云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泸西县中枢镇骑鹤街19号等2处 |
532527108211GB00004F00020001 532527108211GB00004F00010001 |
105.1/168.86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