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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通知、公告类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112242-37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8-07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公告[2019-43]

申请人高云光因继承被继承人张鹏英的不动产权,向我机构提供证书、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 年8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泸西县中枢镇迎宾路新客运站对面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3-6651698

  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 8月7日

序号

原权利人

(被继承人)

权利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1

张鹏英

高云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泸西县中枢镇骑鹤街19号等2处

532527108211GB00004F00020001 532527108211GB00004F00010001

105.1/168.86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