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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通知、公告类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112218-92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6-10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0004)

  依据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云25执恢194号之十五判决将登记在张忠莉名下位于泸西县中枢镇石秀小区《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523391号)、《房屋共有权证》(证号为:201534347号)、《国用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泸国用(2015)字第00076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给蔡春福,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国用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泸国用(2015)字第000760号)

张忠莉

国用土地使用权证

 

泸西县中枢镇石秀小区

 

2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523391号)

张忠莉

房屋所有权证

 

泸西县中枢镇石秀小区

 

3

《房屋共有权证》(证号为:201534347号)

张忠莉

房屋共有权证

 

泸西县中枢镇石秀小区

 
 

  公告单位: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6月10日



附件【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0004)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