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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2206-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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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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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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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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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0006)
依据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土地证遗失申请,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1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泸国用(2013)字第000159号) |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 |
公告单位: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