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通知、公告类信息
-
索引号20240913-112222-910
-
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7-28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泸西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关于《泸西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听证报告已经送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与规范性文件科审查,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起草单位联系。
详情见附件:《泸西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听证报告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8日
《泸西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
听证报告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7月17日
一、听证事由
按照《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技术方案》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泸西县本着区域间统筹协调、相互衔接的原则,对《泸西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求意见稿)》进行调整,现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对《泸西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
《泸西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于2020年7月17日上午9:00在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多功能会议室举行。
(一)听证主持人
江流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杨丽欣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和自然资源利用科科长
(三)听证监察人
钱菊花 泸西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
陈 伟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法规科科长
(四)记录员
黄艳芬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和自然资源利用科工作人员
(五)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孙宏光 中枢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
王家忠 中枢镇西华村委会党总支书记、县镇人大代表
罗炳荣 中枢镇糯布村委会总支书记、镇人大代表
张 明 白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光恒 白水镇山黑村委会主任
金正红 金马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方建昌 金马镇太平村委会主任、县人大代表
李老四 金马镇山口村委会主任、县人大代表
李鹰翱 旧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梁云柱 旧城镇弯腰树村委会总书记、镇人大代表
梅春洪 旧城镇旧城村委会总支书记、主任、县镇人大代表
王志远 午街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天文 午街铺镇大水塘村委会主任
黄毕生 午街铺镇凤午村委会主任
宋贵祥 三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段进辉 三塘乡李子箐村委会总书记
吴润学 三塘乡隆德村委会主任
严庆嵩 向阳乡人民政府人大主席、县政协委员
张德明 向阳乡旧寨村委会总书记 主任、县人大代表
何正锋 向阳乡沙马村委会总书记 主任、县人大代表
李 特 永宁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张炳全 永宁乡永宁村委会总书记、县人大代表
曾保冲 永宁乡永宁村委会城子村小组支部书记、乡人大代表
唐明荣 泸西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 东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县政协委员
朱国清 泸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支部书记
田和灿 中枢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永泉 旧城自然资源所所长
李国伟 午街铺自然资源所所长
李忠祥 永宁自然资源所所长
段竞涛 金马自然资源所所长
金光华 向阳自然资源所所长
郭石明 白水自然资源所所长
李志军 三塘自然资源所所长
(六)旁听人员(3人)
唐来福 金马镇石缸冲村委会一组碧桃村小组支部书记
李永平 金马镇新安村委会信息员
张 宏 金马镇太平村委会信息员
三、各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
(一)对区片划分有不同意见,要求打破按乡镇划分的现状,按行政村或参照基准地价来考虑划分区片。
(二)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不同意见,要求缩小3个类区补偿标准的差距,特别是二类区、三类区与一类区之间存在的差距。
四、听证会评议情况及结论
(一)通过我局评议,对代表提出的“对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划分”的不同意见,因符合国家发布有关标准,不予以采纳。综合我县实际征地工作中存在的因素,按现行的行政村划分区片更有利于开展征地工作。调整后的泸西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共划分为三个片区,其中一类区为中枢镇,二类区为午街铺镇、金马镇、白水镇、永宁乡、旧城镇,三类区为向阳乡、三塘乡,各区片范围与原听证一致。
(二)对“缩小3个类区补偿标准的差距”的建议,因我县原区片综合地价已按相关政策执行,故不予以采纳。按州局下发文件《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区片综合地价不得低于原补偿的标准,有合理的确定增浮,原则上不得超过20%。经上一轮证会后,调整后的区片综合地价与省政府2014年公布标准相比,一类区的补偿标准由原来的52780元/亩,调整为56500元/亩,上浮7.05%;二类区的补偿标准由原来的31217元/亩,调整为35000元/亩,上浮12.12%;三类区的补偿标准由原来的20710元/亩,调整为29000元/亩,上浮40.03%,泸西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平均涨幅为15.02%,符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指导意见的要求。
本次听证会充分听取各位听证代表合理合法的意见和建议,本着全面维护好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11号)的文件精神,认真修改完善《泸西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后编制最终的实施稿报上级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