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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通知、公告类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112144-68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1-1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泸西县GLX(2017)-15号、拟建派出所两个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第3号)

  关于《泸西县GLX(2017)-15号、拟建派出所两个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方案(草案)》的听证报告已经泸西县司法局审查,根据《泸西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我单位联系。

  附: 关于《泸西县GLX(2017)-15号、拟建派出所两个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方案(草案)》的听证报告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4日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泸西县GLX(2017)-15号等两个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方案(草案)》听证报告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7日

  一、听证事由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确保泸西县公安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让用地性质调整更加合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决定举行《泸西县GLX(2017)-15号等两个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

  2021年1月7日下午2时30分

  (二)听证会举行的地点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

  听证主持人:张家龙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科科长

  听证员:陈伟   吴克祥

  听证人(决策发言人):江流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听证监察人:钱菊花   泸西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公诉科科长

  听证陈述人名单:1、利害关系人(10人)

  中枢镇党委副书记 孔德友

  中枢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杨建斌

  民主社区居民委员会党总支书记兼主任:陈立德

  民主社区居民委员会小组负责人:陶红强、陶启凤、周龙、李永芬、汪乔明、王小伟

  民主社区居民委员会常驻居民 周建祥

  2、专业技术人员(7人)

  贺博伟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科科长

  段曾良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风貌科科长

  刘聪林  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范  啸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

  袁荣灿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规划科科长

  田和灿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李彦林 泸西县测绘管理站站长

  3、法律工作者(1)  张潇以   律师

  4、社会普通公众代表(2人)王鹏、刘定生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1、民主富强小组:拟建派出所在我们小组地块,2018年11月份还有6家人未征收,有1家盖了房屋;地块用地功能调整成治安管理没有多大问题,有1家还二次举报我们村组。

  2、民主村委会富强小组长(人大代表)李永芬:这个片区群众反映路窄,排水系统不足,现状路宽2米左右,建议道路扩宽至5米,目前排水已经堵了。地块的西北面的位置属于小组上的地,征地时书记和妇女委员在场,到现在没有给小组表态。其它代表及专业人员无意见。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本次听证会收到意见两条,与听证会用地性质调整的内容无关,不予采用,未收到听证代表反对意见,本次听证内容通过。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听证会由听证监察人宣布听证结论:本次听证符合《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准备充分,程序合法。实施主体按规定两次发布听证公告,听证代表提出一些意见,希望听证机关认真审定,保障群众的利益不受损。

  (二)听证会主持人做会议总结:按《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泸政办发[2010]97)号文件要求,先后在泸西县政府网站,云南省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平台上发布了听证会1、2号公告,按程序决定在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听证会应到人员21人,实到人员18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意见2条,其他听证代表均无意见。

  按会议议程,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