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重要通知、公告类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112132-96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6-02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1003)

  依据云南省泸西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云2527执201号判决将登记在关勇能(又名关永能)名下位于泸西县中枢镇李家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泸集用(1997)字第04511号)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给关永生,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 年 5 月 25 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泸集用(1997)字第04511号)

关勇能(又名关永能)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泸西县中枢镇李家村

 


附件【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1003)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