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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通知、公告类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112118-52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1-10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国土中枢(2021)字第22号]作废公告

 因泸自然中枢(2021)字第22号公告错误,导致之前在云南省政务大厅(网址:http://ynzwfw.yn.gov.cn)和 泸西县人民政府(网址:www.lx.hh. gov.cn)网站公告中的“声明人”错误,现将之前2021年10月25日所公示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自然中枢(2021)字第22号]公告作废,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自然中枢(2021)字第32号]公告为准,特此更正。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泸西县阿庐大街中段中枢镇人民政府三楼中枢国土资源所

  联系方式:0873—3066816

  泸西县中枢自然资源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更正内容简明登记 

单位 

权 利 人 

证书名称 

内 容 记 载 

处理情况 

备 注 

逸圃 

大逸圃 

李克光 

集体土地 

使用证 

泸自然中枢2021)字第22 

公示作废 

  

泸自然中枢2021)字第32 

重新审批公示 

  

所长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