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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2135-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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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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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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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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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国土中枢(2021)字第04号]作废公告
因泸自然中枢(2021)字第04号公告错误,导致之前在云南省政务大厅(网址:http://ynzwfw.yn.gov.cn)和 泸西县人民政府(网址:www.lx.hh. gov.cn)公告的公告文号错误,现将之前2021年7月29日所公示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自然中枢(2021)字第04号]公告作废,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自然中枢(2021)字第08号]公告为准,特此更正。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泸西县阿庐大街中段中枢镇人民政府三楼中枢国土资源所
联系方式:0873—3066816
泸西县中枢国土资源所
2021年8月20日
更正内容简明登记
单 位 |
权 利 人 |
证书名称 |
内 容 记 载 |
处理情况 |
备 注 |
逸圃 小逸圃村 |
赵世光 |
集体土地 使用证 |
泸自然中枢(2021)字第 04号 |
公示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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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自然中枢(2021)字第08号 |
重新审批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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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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