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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通知、公告类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112106-89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2-31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泸自然中枢(2020)字第37号]作废公告

 因泸自然中枢(2020)字第37号公告错误,导致之前在云南省政务大厅(网址:http://ynzwfw.yn.gov.cn)和 泸西县人民政府(网址:www.lx.hh. gov.cn)公告的证书颁发号错误,现将之前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10月2日所公示的不动产权证书损毁(灭失)声明[泸自然中枢(2020)字第37号]公告作废,以不动产权证书损毁(灭失)声明[泸自然中枢(2021)字第44号]公告为准。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泸西县阿庐大街中段中枢镇人民政府三楼中枢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873—3066816 

泸西县中枢自然资源所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 

  更正内容简明登记 

单 位 

权利人 

证书名称 

内 容 记 载 

处理情况 

备 注 

桃笑小村 

李明 

集体土地 

使用证 

错误公示颁发号泸国用(2013)字第2001—1497—2 

公示作废 

 

正确公示颁发号泸集用(2003)字第2001—1497—2 

重新审批 

公示 

 
           
           

所长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