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通知、公告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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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2035-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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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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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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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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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2010)
依据云南省泸西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云2527执1448号判决将登记在魏锦海名下位于泸西县中枢镇泸源大街(帝景湾小区)15幢603《不动产权证》(证号为:云(2020)泸西县不动产权第000177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给曹红梅,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1 |
《不动产权证》(证号为:云(2020)泸西县不动产权第0001776号) |
魏锦海 |
不动产权证 |
泸西县中枢镇泸源大街(帝景湾小区)15幢603 |
公告单位: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 7日
附件【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2010)附件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