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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195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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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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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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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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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拍卖公告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3年8月30日在四楼会议室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6月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泸自然资城规执罚字〔2023〕2号),没收的57.14平方米建筑物,位于泸西县中枢镇指挥田。
二、起拍价:28494.08元,保证金:2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次。
注:买受人需要先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才能取得参与资格。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对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拍成功者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扣除部分成交款,剩余所有余款也应在规定日期内交付;未成功的将全额退还。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三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我局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办理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8月28日前与我局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买受人需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价款交付至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泸西县财政局;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泸西县支库;账号:24069201040001515)后全额缴入国库。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局发布的拍卖须知。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