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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195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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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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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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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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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3010)
依据云南省泸西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云2527执220号之二判决将登记在赵玉才、黄荣芬名下位于泸西县中枢镇九华路84号新天地《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422557号),《房屋共有权证》(证号为:201435961号、20143596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泸国用(2013)第001011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给赵万江,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41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泸国用(2013)第001011号) |
赵玉才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
泸西县中枢镇九华路84号 |
公告单位: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7日
附件:
关于将赵玉才、黄荣芬名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为赵万江的公告
2023年8月23日赵万江到我中心申请位于中枢镇九华路84号新天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根据云南省泸西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云2527执220号之二判决(泸西县中枢镇九华路84号新天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归买受人赵万江所有),请赵玉才、黄荣芬于2023年9月28日前配合赵万江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泸国用(2013)第001011号)证书交到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不交回,我中心将根据云南省泸西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云2527执220号之二判决将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在赵万江名下,并注销赵玉才原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泸国用(2013)第001011号)证书。
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