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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通知、公告类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111945-42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06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1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泸集用(2013)第106D265号

郭兴明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532527106-12-08-074

泸西县午街铺镇大水塘村委会新营村

 
 

  公告单位: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3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