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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通知、公告类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111917-07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4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03)

  依据云南省泸西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云2527执恢8号判决将登记在何金永、张玉芬名下位于泸西县中枢镇泸源大街帝景湾小区17幢605《不动产权证》(证号为:云(2020)泸西县不动产权第0000624号)转移给王娟,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1

《不动产权证》(证号为:云(2020)泸西县不动产权第0000624号)

何金永、张玉芬

不动产权证

532527101004GB00182F00200096

泸西县中枢镇泸源大街(帝景湾小区)17幢605

 
 

 

  公告单位: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14日



附件【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03)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