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11917-077
-
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3-14
-
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03)
依据云南省泸西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云2527执恢8号判决将登记在何金永、张玉芬名下位于泸西县中枢镇泸源大街帝景湾小区17幢605《不动产权证》(证号为:云(2020)泸西县不动产权第0000624号)转移给王娟,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1 |
《不动产权证》(证号为:云(2020)泸西县不动产权第0000624号) |
何金永、张玉芬 |
不动产权证 |
532527101004GB00182F00200096 |
泸西县中枢镇泸源大街(帝景湾小区)17幢605 |
公告单位: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14日
附件【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03)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