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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索引号
    lxxzrzyj/2025-0141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4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2025-01]

申请人胡爱宏、张丽梅因购买江流、马荣芬不动产,已于2013年11月22日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号:201321026,房屋共有权证号:201333417、201333418),土地使用权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申请人向我机构提供完税证明、房屋买卖协议、房屋所有权及共有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予以转移登记,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政务服务中心(原九中)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6651698



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4日

序号

原权利人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土地/房屋

用途

备注

1

江流、马荣芬

胡爱宏、张丽梅

房屋所有权

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大院

532527110207GB00464F00020401

99.41

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