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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索引号
    lxxzrzyj/2025-0045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4
  • 时效性
    有效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2025-4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政务服务中心(原九中)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6651698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43

谭世明、段金堂

房屋所有权

泸西县中枢镇南屏小区

共200004156

共200004157


谭洪丽、谭洪彬、许毅




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