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索引号
    lxxzrzyj/2025-0045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4
  • 时效性
    有效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 [2025-4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泸西县中枢镇人民路政务服务中心(原九中)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3-6651698

序号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证号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41张永福、谢美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泸西县中枢镇西桥村13号土地证号:泸集用(1999)字第00557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199900716号;共有权证号:共199901278号共199901279号
张俊




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