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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zrzyj/2025-0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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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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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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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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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永宁202501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泸西县永宁自然资源所(永宁乡人民政府文化站三楼),联系电话:13769370366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张石忠 | 宅基地使用权 | 泸西县永宁乡阿峨村会折租村小组 | 泸集用(2001)字第2020613-23号 | 张登虎 |
泸西县永宁自然资源所
2025年 4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