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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zrzyj/2024-0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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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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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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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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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4-0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泸西县三塘乡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18795738607。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饶正贵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泸西县三塘乡李子箐村民委员会支锅山村 |
泸土集建(2002)字第030108005号 |
饶海平 |
登记机构(印章):三塘自然资源所
2024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