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lxxzrzyj/2024-00033
-
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0-24
-
时效性有效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4-43]
申请人杨利芝因继承被继承人张建敏的不动产权,向我机构提供证书、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泸西县中枢自然资源所(中枢镇人民政府三楼)
联系方式:0873-3066815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张建敏 |
宅基地使用权 |
泸西县中枢镇石洞社区居民委员会格来河村 |
泸政复(2017)143号 |
杨利芝 |
泸西县中枢自然资源所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