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丽媛因保管不善,将200208187号房屋所有权证、200213066、200213067号房屋共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马丽媛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