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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3265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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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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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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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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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上传和发布等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发文流程,在每个政务信息产生时,即先由拟稿科室拟稿人提出该信息是否同意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建议,后由科室负责人核稿时提出是否同意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审核意见,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核。二是信息及时公开,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已产生的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和取消。三是实行登记制度,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构、信息内容、生成时间、经办人等事项实行登记制度。
3、加强保密审核。各科室确定一名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分管信息科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信息科发布,县局机关各部门、各所密切配合的工作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审核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并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泸西县不动产服务指南1条,泸西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处理意见政策解读2条,不动产遗失公告23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2条,财务公开5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1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公示1条,征地信息公开24条,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政策咨询1条回复1条;云南省重要事项公示11条,重点工作通报16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发布泸西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任何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等方面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度我局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和程序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能方便公众查询,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我局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面的7条信息,既通过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网公示,也通过云南省重要事项公示。
特此报告
泸西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