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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索引号
    20241008-132529-717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1-07
  • 时效性
    有效

闲置土地认定书 泸自然资认字〔2020〕1号

泸西县旧城镇人民政府: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与你单位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5325272017A00030,宗地四至为:东至本宗地界址止,南至本宗地界址止,西至本宗地界址止,北至本宗地界址止。面积为5534.80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交地确认书确定的交地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上述宗地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泸自然资通字〔2019〕1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人:马良荣    联系电话:0873-6651829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