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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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1008-132103-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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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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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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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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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转移登记)声明泸自然中枢(2021)字第10号
中枢镇龙甸社区居委会大龙甸村民小组,村民 施树良,因向泸西县人民法院竞价购买座落于泸西县中枢镇龙甸社区居委会大龙甸村民李存芳的住宅一宗,其李存芳《集体土地使用证》书,证号为:泸集用(2002)字第0477号,面积 209.0 平方米。现施树良申请转移登记,李存芳《集体土地使用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权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李存芳《集体土地使用证》书,证号为:泸集用(2002)字第0477号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泸西县中枢自然资源所
2021年8月20日